中評社香港4月2日電/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國家法定假日。數年過去,從節日到假日,清明的概念在人們心目中正在發生一些微妙的變化,而“清明小長假”的概念,也讓清明這個本該安靜的假日引起了一些如往常“黃金周”似的爭論。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簡單詩句的背後,其實是一種價值的恪守。我們特地邀請知名時評作者河伯先生作為特約記者,訪問了著名的社會人類學學者、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導師高丙中教授。河伯先生和高教授在答問中對清明節的內涵思索,一問一答之間,亦可稱為清明時令的時評佳作。
特約記者河伯:我們發現,在清明節前一周,就有很多人去墓地祭掃,為了騰出清明三天假出去旅遊休閑。有人質疑他們衝擊了傳統。
高丙中教授:首先我們得區分一個問題,那些在網上議論這些話題的人,並不是去清明祭掃的主力人群。這些中高收入階層,有一種參與公眾話題的意識,也具備相應的能力與條件,但關心某一個事件並不意味著就會參與這個事件,他們製造出什麼樣的輿論,與實際上祭掃活動如何發生,並沒有因果關係。
即便是在傳統社會中,清明祭掃也沒有特別嚴格的規定,只要在清明節周圍一段時間內祭掃,都是被傳統所認可的,當然還有三年內的新墳節前祭掃等等更為細致的習俗。
清明節是清明、寒食等好幾個節氣綜合而成的節日習俗,它不僅包括個體與逝者的關係,也包括個體與王朝、家族的關係,除了祭掃先人,還包括登高踏青、盥洗驅邪等內容,反映的是萬物勃勃生機中人們重新開始一年生活的姿態,所以即便是清明節出游、聚會,也是符合節日精神的。
●清明內涵: 假日?節日?
特約記者河伯:當初包括您在內的學者們呼籲恢復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節日,但現在越來越多人把清明看作假日而非節日,似乎有違初衷。
高丙中教授:現代民族國家應該反映社會中大多數人的價值觀,不過長期以來,我們都是貶低壓抑大多數人的需求的。民國時期,1928年,包括除夕這些傳統節日就被廢除了。這些傳統習俗被當作迷信與陋習壓制了幾十年,改革開放後,我們卻發現這些被貶抑的東西在民間一直存在,且很快得到復興。我們既然要建立現代國家,就要反映大多數人的意志,就要正視這些習俗的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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