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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司法機關心態必須改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03 13:31:22  


賴浩敏公開道歉(資料照片)
  中評社台北4月3日電/台灣的大法官提名風暴最近愈演愈烈,在馬英九、蕭萬長“副總統”及“司法院長”賴浩敏公開道歉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卻又說明無罪判決理由,引發外界更強烈的反彈,相關團體正蘊釀串聯發起大規模遊行,後續如何發展,值得關切。 

  中央日報網路報社評指出,馬英九日前提名四位大法官人選,其中之一的邵燕玲在去年八月主持“最高法院”合議庭時,以“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為由,把三歲女童遭性侵害的案件發回更審,導致“白玫瑰運動”,被視為“恐龍法官”,因此名單曝光後,輿論譁然,馬英九隨即更換人選,並兩度道歉,但風波不但沒有平息,反而擴大。 

  大法官提名釀成政治風暴,無論是誰推薦?如何審查?但既由馬英九提名,他當然必須概括承受責任。馬英九直言“提名比較反映菁英色彩的決定,無法符合人民期待”;同時也坦承,這次提名應該要顧及社會觀感,卻沒做到,提名出現盲點與死角,將是未來改革重點。我們認為,在此事件中,馬英九固然責無旁貸,但他一肩扛起責任,並向社會公開道歉,這種勇於認錯的精神,還是值得肯定。 

  至於蕭萬長召集的提名審薦小組,當然也難辭其咎。在審查過程中,既曾討論過邵燕玲的爭議判決,就應考量提名後的社會反應,但審薦小組卻偏重學經歷、著作、頭銜、輩份及性別因素,而忽視社會觀感,顯示小組成員的專業判斷與庶民思維,確有不小的差距。 

  社評指出,最該負起責任的,無疑就是賴浩敏。理由十分簡單,其一、賴浩敏明知邵燕玲爭議性很大,但他卻“不認為民眾的質疑會影響她行使大法官職權”,也不認為性侵案爭議判決是提名障礙,仍然堅持推薦,顯示他的政治判斷完全不及格;其二、他在事件爆發後,仍然表示“沒想到社會反應如此激烈”,讓他嚇了一跳,顯示他關在象牙塔裡,完全與民意脫節;其三、馬英九的道歉之所以無法平息眾怒,最大的原因就是高雄高分院又於日前提出改判無罪的理由,賴浩敏身為“司法院長”,豈能不知此時此地再多的辯解,不只很難釋疑,反而更會激起反彈,足見他危機處理能力甚差。 

  我們必須指出,提名過程的疏失,誠然應該檢討,但司法部門的心態毋寧更值得重視。事實很明顯,包括賴浩敏在內的許多法界人士,至今都仍然認為邵燕玲當初依條文做出判決“並無過失”;同時,“很多爭議判決是和法律不周嚴有關,不應由審判機關單獨承受”,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事實上,他們最大的錯誤就是過於拘泥條文,強調形式上的公平正義,而忽略實質上的公平正義。邵燕玲發回更審的理由是希望調查“有無違反女童意願”,以確認適用法條,似乎是依法裁判,無可非議,但她卻忽略了兒童遭受性侵害案件,受限於被害人認知、表達、記憶能力與性侵害的創傷程度,很難精確認定事實;更何況即使女童並未強烈抗拒,難道就可以判決無罪嗎? 

  總之,我們認為這次大法官提名風暴,馬英九既已公開道歉,另提適當人選,“法務部”也提出刑法“違反性自主罪”的修正案,刪去“違反意願”條款,並對若干性侵行為加重刑責,這種勇於擔當的風範與劍及履及的作為,仍然應該給予肯定;倒是賴浩敏等法界人士的心態,恐怕非得要徹底扭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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