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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漏罪案部分辯詞曝光 今日將再次開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22 09:18:20  


 
  未讓被告作最後陳述並不常見

  庭審中,李莊的兩輪自我辯論,一次用了半小時,一次用了40分鐘。

  李莊前案辯護律師之一、來自浙江京衡律師集團的陳有西律師在微博中分析,根據經驗,20日沒有進行被告最後陳述,22日尚不是公開宣判。有可能再恢復法庭調查和繼續辯論。業內人士則稱,20日在庭審中,未讓被告作最後陳述,這種情況雖然合法,但並不常見。22日的庭審情況,仍很難預料。

  ■案情分析 李莊恐還有新一輪“漏罪”指控

  此案證人出庭尤顯必要。事實上,控辯雙方確向法庭提出相關請求。但法庭表示:之前向所有證人送達了出庭通知書,個別通知書無法送達,其他證人均無法或不願出庭作證。

  亦有分析稱,李莊擔心此次“漏罪”案之後,可能還有新一輪“漏罪”案指控在等待他。此前的4月1日晚,重慶官方網站華龍網發布消息,李莊涉嫌兩項漏罪:合同詐騙和妨害作證。但出人意料的是,之後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向法院提交的起訴書中,去掉了原重慶警方起訴意見書中指控的合同詐騙一項,只有妨害作證罪一項,且只涉及上海一案,未涉及遼寧一案。

■爭鋒 李莊案折射轉型期法治難題

  鮮明的觀點對立與輿論爭議,自李莊案曝光後即已形成,並在傳統媒體、新興網絡等各種傳播方式的推動下,不斷發酵、擴大。

  圍繞李莊案,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除案件事實本身的爭議,以及對李莊本人罪罰的爭論,還涉及對中國刑辯律師執業困境與職業操守的反思、對中國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全面探討,乃至對整個中國當下法治狀況的詰問。

  這樣的思想交鋒,尤其是關於諸多問題的爭論,在若干年前的律師張建中案、沈陽“黑老大”劉湧案等一系列事件中曾經出現過。重慶打黑風暴中,律師李莊的罪罰爭議,折射轉型期複雜社會生態與法治難題。

  ■李莊案

  李莊此番被追訴的所謂“漏罪”發生於2008年。當年6月,時任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李莊為上海一名叫孟英的刑事被告人擔任辯護人。孟英被控侵吞他人投資款,將其中50萬元劃入個人賬戶用以歸還借款,涉嫌挪用資金罪。這筆總計達100萬元的投資款原屬一名叫徐麗軍的吸毒人員。李莊“漏罪”案起訴書稱李莊為了幫助孟英開脫罪責,以幫助徐麗軍索回投資款為名,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投資款說成徐對孟英的個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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