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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律師淪為“影印員” 議員:資源錯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23 09:11:59  


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被議員要求,改善政府律師支援人手不足的問題。星島日報
  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專責處理政府訟訴的政府律師也吐苦水。香港民事法律科的政府律師不滿沒有足夠的支援人手,要自行做其他不必專業知識也能做的工夫,如影印、一般資料搜集,甚至文件歸類分存處理等也要一手包辦,每天要花費長達四分一時間在這些非專業工作上。在“重災區”的民事訴訟組,更有不少律師因工作“無癮”紛紛要求調組。立法會議員批評這是資源錯配,強調要律師同時兼顧影印、打字等工作,是浪費了其專業知識和經驗,促請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正視問題。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政府律師人手不足問題一直存在,但原來在這些律師的眼中,私人秘書、律政書記等的支援人員更為不足,當中以律政司民事法律科的情況最為顯著,平均每兩個政府律師才能分配到一個私人秘書或律政書記或打字員。根據律政司提供的數字,民事法律科在短短的五年期間,政府律師編制大幅增加了四成二,由○六年的一百零二個,升至二○一○年的一百四十五個,但私人秘書、律政書記及打字員的合共編制的增幅則遠遠不及律師的增幅。私人秘書三類人員合共的編制由○六年的五十五個,升至二○一○年的七十四個,換言之,只增加了三成半。

  民事訴訟組成“重災區”

  單看二○一○年的數字,政府新增加了二十一名政府律師,但私人秘書、律政書記和打字員合共只多了五個編制,只有新增律師人手的五分一,律師與支援人手的比例明顯進一步失衡。而在民事法律科的四個主要組別中,規模最大、編制最多、工作最繁重的民事訴訟組就更是支援人手不足的“重災區”。

  由於支援人手不足,政府律師須自行做其他不必專業知識也能做的工夫,影印、列印文件、一般資料搜集,甚至文件歸類分存處理等也要一手包辦,每天要花費近四分一時間在這些行政和技術工作上。一心到律政司發揮專業所長的政府律師,無奈要花大量時間在其他行政和文件處理工作上,自然會感到有志不能伸,不少要求調組而遠離“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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