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說,當時馬先生是一個典型的法律人,所以他對於“憲法”條文用詞相當斤斤計較。我剛剛和陳老師說,馬不是一個政治人物,他是一個法律人。從這點我們就可以看出來,馬先生的“建國”百年文告,固然有幕僚操刀的痕跡,但絕對是馬看過之後才定稿的。不要說文告,一般文書他也看得很仔細,我曾經戲稱馬為“馬眉批”。我出版一本書《兩岸關係》,馬曾答應會到新書發表現場作致詞,後來因故他沒能前來,可是他還是在我新書原稿上給我“眉批”了一下。對於馬先生在我書稿上眉批的某些觀點,我也是相當認同的。
講到“修憲”,我又想起另一件事情:馬先生與他父親馬鶴淩個性有很大不同。馬鶴淩先生當時發起了一個“世界華人和平建設大會”的組緘,還常常叫我們去參與相關活動,可是馬鶴淩先生卻在我們面前直言,說他兒子對他的做法是不表同意的;但是我相信馬先生不是反對統一,只是對於有些措辭不表贊同,認為這個時候談統一,並不是個適當時機。
如果再從這中間想到馬對“憲法”的看法,我記得當時國民黨十四全一中全會上,決議在“修憲”時,要把海外華僑的角色拉進去,能成為一旦“總統直選”時合法的選民。可是到最後“修憲”結果,“華僑”定義卻變成是僑居在海外具有“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這中間當然有與民進黨妥協的痕跡,但不可否認,也是馬先生當初對於這個問題有其看法。在這個看法裡面,就像剛剛亞中兄所說“文化中華,政治偏安”,我的觀念是,馬先生心裡面,絕對是認為文化是統一的,因為他要做領頭羊嘛!所以我說文化是統一的;但是政治上是要與中共做區隔,所以政治是有區隔的。
至於是不是就表示馬先生有偏安的問題,我覺得現在還不能百分之百這樣講;馬的第二任也許是個機會,但是以馬的個性來講,我認為要他再回頭過來,是比較困難的。所以我認為,他在政治上一定要做出區隔,但是在文化上他是要統一;而文化上要做統一是愈來愈不容易,不容易的原因是:台灣實在是愈來愈沒有這個能力能夠主導統一的問題……
胡佛:一個中國原則非常重要
剛才宗海講得非常細緻。總而言之,大陸那一邊看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原則下面才能談“中華民國”的問題;假如一個中國的原則不成立,下面就無法談下去。現況也是如此。我們這裡講一中各表,大陸則強調各表一中,就是說,一個中國是非常重要。假如一個中國不談,其他的就不能談。假如一個中國能談,下面雙方還可以繼續再安排,一個中國的原則非常重要。
所以,我強調要把一個中國找回來。假如我們不斷地明的暗的把一個中國擦得很淡,兩岸關係就是非常緊張。假如認同斷裂了,就是我不接受一個中國,那還能和平相處嗎?大陸現在講和平發展,都是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才可以談;斷裂了以後,我們這邊馬“總統”的百年之路,還能和平相處嗎?大陸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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