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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除罪 呂秀蓮游錫堃仍有案未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03 16:28:44  


  中評社台北5月3日電/會計法修正案通過讓特別費案解套,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因特別費案被起訴時,另被起訴詐領“國務機要費”,呂、游的特別費案雖可獲得免訴,卻因以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修法後,仍與前“總統”陳水扁是貪污的“命運共同體”。

  聯合晚報報道,呂秀蓮、游錫堃被特偵組依貪污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檢方起訴他們的內容各自涵蓋兩個部分,一部分與他們首長個人的特別費使用有關,另一部分則是與他們由“國務機要費”中詐領公款使用有關。

  呂、游的官司,目前由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中,在法律變更後,合議庭會將2人的特別費案切割,作出免訴判決,再繼續審究他們核銷“國務機要費”是否違法;依據特偵組起訴事實,呂秀蓮被控詐領“國務機要費”271萬元,游錫堃被控詐領“國務機要費”2萬1919元。

  陳水扁於“總統”任內,為了核銷自己核銷不完的“國務機要費”,自2002年5月到2007年5月每月撥款15萬元給呂秀蓮,請款方式是先以簽條領出現金,再由呂秀蓮提供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報結款項,完成核銷,檢方查出,呂秀蓮蒐集無關公務的發票請款。

  特偵組比對呂秀蓮提供的原始核銷憑證,發現剔除扁呂的錢,呂秀蓮以及她的辦公室秘書蘇妍妃等幕僚,四處蒐集他人發票以核銷“國務機要費”,消費發票純粹為個人化用途,特偵組認為呂秀蓮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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