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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個稅3000元免徵額符合當前情況
http://www.CRNTT.com   2011-06-01 10:22:46


 
能否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目前推進綜合計稅尚難,十二五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Q:個稅改革能否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劉怡:關於“以家庭為單位徵收”的討論,實際上傳遞出個稅改革亟待從分類向綜合邁進的改革信號。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個稅都實行綜合或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綜合計稅是最能體現一個人納稅能力的稅制,而我國“十二五”已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Q:綜合稅制有三個明顯標誌:一個是將個人各種收入項目加總按綜合稅率計徵;一個是以家庭為徵收單位;一個是以年為徵稅時段。此次個稅法修訂是否體現了這一改革目標?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目前的個稅修訂舉措仍屬於個稅改革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目標邁進的“前期鋪墊”,當前要在我國推進綜合計稅仍面臨很大難度。“需要實現納稅人信息申報的實名制,個人全部收入信息應實現網絡全覆蓋,納稅人申報制度也要健全,同時管理部門的稽查能力也要跟上,工作量會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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