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這個辦法裡,學校有多少自主權?
朱清時:市政府法制辦和我們學校是兩家主要的起草單位。但是每個條款都需要政府有關部門表態,他們總是按照他們的願望來修改。
京華時報:經過這些修改,南科大自己的意見能有多大程度上的體現?學校能接受這些修改嗎?
朱清時:我覺得,大體格局還是按照學校的願望來實現的。修改的地方很多,我們是要有一些妥協。目前這部法規是暫行的行政條例,在試運行中,發現問題可以在正式立法時修正。
京華時報:大學去行政化是教育界人士的共識。這一點,在管理辦法中有怎樣的體現?
朱清時:管理辦法規定了學校的領導體制。沒有這部法規以前,我們每一件事,都要和政府對應的部門打報告。比如我們要招人,要給人力資源局打報告;要買東西了,要給財務部門打報告;要建實驗室了,要給發改委打報告……這是不勝其煩的,而且每個相關部門都會把它的觀念加到我們頭上來管我們。
現在這部法規就確定,政府設立南方科技大學理事會,市長是理事長,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也都在理事會中,理事會還有學校的人和很多社會知名人士。學校的大事就交到理事會上討論,一年只開兩三次會,如人才發展規劃、學科發展規劃等。理事會要尊重每一個理事的意見,決策更科學民主。會開完後,政府其他部門就不用再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