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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卻害警長殉職 雞販內疚 兩度跪地謝罪
http://www.CRNTT.com   2011-06-16 09:08:42


 
  中環橋頂示威 對峙3小時

  之後他宣稱:“自今天起不會再做任何對公眾有傷害的事,希望公眾諒解。”記者再追問時,他激動起來再度跪地。陳偉業見狀即護送他離開,並表示他今日將求診,轉介精神科。

  事發昨晨近九時,劉玉棠爬上中環近畢打街橫跨干諾道中的行人天橋頂徘徊,拉開批評食物及衞生局長周一嶽的橫額;警方與消防員接報到場打開救生氣墊戒備,封閉干諾道中3條行車線,消防員不時跟隨該男子走動方向移動氣墊位置配合,導致中區交通一度陷於癱瘓狀態,車龍長達5公里,多條巴士路線被迫改道。

  及後警署警長劉志堅偕同袍到場時,其間下大雨,於上午10時40分,劉志堅欲由交易廣場一邊爬上行人天橋頂勸喻劉玉棠時,疑因天雨失足,由約4米高處墮橋,後腦着地、胸骨亦骨折重傷昏迷,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

  劉玉棠在現場擾攘了3小時後,警方和消防員衝前把他制服拘捕。

  根據法例,公眾滋擾罪最高可監7年,但在裁判法院審理,每項單一控罪最多判2年。08底堵塞往機場公路的10名新界的士司機,因滋擾公眾罪名成立,分別判監7周至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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