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為了維持對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處理工作的參與,日本政府17日開始就通過制定新法或修改現有法律以完善法律環境展開了研究。日本共同社報道,菅直人首相在參院東日本大地震重建特別委員會上答辯時透露了這一消息。鑑於報廢反應堆需要巨額費用和以10年為單位的長期應對,菅直人似乎做出了東電難以單獨承擔的判斷。
菅直人在參院表示,報廢反應堆需要相當的費用。他指出,現有法律不能保證政府對核事故的處理負責到底,“已開始研究是否需要制定特別的法體系”。他沒有提及將於何時提交具體的法案。
日本現有的相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反應堆報廢後應如何處理被污染的建築物以及熔化了的燃料。有觀點認為現有法律無法充分應對福島核事故。
菅直人還表示,他下令為處理核事故而成立的政府與東電綜合聯絡室的法律依據模糊,有必要在新的法律中明確其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