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發改委:18省已建困難民眾物價上漲補貼機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24 20:48:45  


 
  關於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甘肅、貴州、吉林、浙江、湖北、山東、福建、江西等省份規定,根據當地保障和救助保准、價格漲幅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大致為:每人每月臨時價格補貼額=現行低保標準(或失業保險標準) 月度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或居民消費價格)同比漲幅。其中,吉林、湖北、福建、江西還規定了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的下限,浙江規定了不低於30元的下限;天津、海南根據價格指數漲幅分級確定補貼標準,天津規定指數同比漲幅3 5%時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0元;5 7%時每人每月30元,其餘檔次的補貼金額以此類推;海南省補貼檔次為四個檔:CPI漲幅為4 6%為第一檔,6 9%為第二檔,9 12%為第三檔,12 15%為第四檔,根據不同檔次相應調整補貼標準;江蘇規定,臨時價格補貼標準為當地當季末低保標準的25%;陝西規定,價格臨時補貼標準農村困難群眾按照所在農村低保標準的10%確定,城鎮困難群眾每人每月30元;北京、安徽、湖南、寧夏、廣東等省市沒有規定具體補貼標準測算辦法,提出了原則性要求,由相關部門、地市根據情況確定;青海未提出臨時價格補貼措施,規定當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漲幅達到或者超過當地預期價格調控目標時,從下年初適當調整相關社會保障標準。

  按照五部委通知要求,已經建立聯動機制的18個省份還就啟動、中止聯動機制,以及按照正常程序動態調整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進行了具體規定。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