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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或叫停空客訂單 歐盟擔心中國效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27 16:21:51  


 
  中航協與歐盟的“對話” 

  歐盟對航空的“碳管制”可以追溯至2008年11月。彼時,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的一項新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ETS之中,自2012年1月1日起,只要一家航空公司(包括非歐盟國家的航空公司)的航班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飛或降落,那麼航線全程排放出的二氧化碳均要被納入歐盟ETS。這意味著,航線會被歐盟給出一個二氧化碳排放的上限,超出的部分需要去花錢向歐盟買配額。未上繳足夠配額的航空器運營人將被施以罰款、扣留航空器甚至禁運等處罰。這套體系被視為民航業在氣候變化方面面臨的最嚴峻挑戰。方案一出,輿論嘩然,全球各地的航空公司紛紛反對。

  根據歐盟ETS相關文件,中國國營、私營及港澳共33家航空公司被納入名單,並分屬不同歐盟成員國管理。有關方面測算,如果中國國內航空公司所有飛歐盟的航班均被納入歐盟ETS,單在2012年便至少需要為此支付8億元人民幣的額外成本。這還不包括航空公司內部增加的成本。

  此前的5月,中航協已經就歐盟的ETS(碳排放交易體系)發表聲明,不承認歐盟ETS。

  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26日稱,今年5月,中航協已派代表團去布魯塞爾,與歐盟負責氣候變化和航空運輸的官員就上述事宜進行了對話與交流。

  但這次對話並未取得進展。柴海波透露,會談上歐盟方面並不讓步,只是重複了原來的政策,此後也並未有反饋,對此中方很不滿意,還將進一步採取措施。

  柴海波還說,不僅是中航協,國際航協也對此持明確反對的態度。

  據柴海波介紹,5月初,中航協已發佈聲明,對歐盟ETS提出質疑,包括:非直接減排手段,沒有對節能減排產生直接和實際的效果;沒有對發展中國家的航空運輸業發展需要作出合理的安排,違背了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領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實施對像顛倒,沒有首先針對飛機及發動機的製造商,減排沒有直接從源頭抓起等等。
後續訂單或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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