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振英回答記者的提問。 |
記者:您很早就提出推動港台交流,幾年下來,現在“小兩會”也都設立了,您認為港台交流還有什麼進步的空間?
梁振英:過去由於歷史原因,港英政府也好,特區政府也好,都與台灣方面的來往較少。我覺得首先是認識的問題,我們香港要怎樣提高對台灣地區的認識,這是很重要的。我認為,現在香港社會對台灣地區的認知還是比較淺的,不提高認知的話就無法制定後續的發展政策。香港的媒體對有關台灣的事情的報道較少,分析就更加少,一些相對嚴肅的政策研究和學術研究也很少。但台灣方面就對香港的研究較深入,例如在台北的誠品書店裡,有專門的位置出售與香港有關的書籍,當地也有專門的研究中心研究香港問題,但香港就缺乏研究台灣問題的機構,我們在這一方面還需要提高。
另外,台灣的官員對香港的認識比香港官員對台灣的認識為強,台灣官員訪港的次數和密度都比香港官員訪台的數量多,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先做出改善的地方。
記者:現在台灣跟大陸的關係有點複雜,您認為香港能如何利用自身的優勢來推進兩岸的關係?
梁振英:我剛剛是有些想法的,香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但是現在要真的做到這個程度,還有些困難,因為我們要對台灣的需要有充分的理解。現在卻還沒到達這個程度。
記者:能不能說說您的構想?
梁振英:譬如說,現在已經有一些苗頭,台灣利用香港的金融服務、香港的專業服務到內地去發展,這些都是香港優質的服務。但這方面我們推廣不夠。
我在兩三年前在台灣跟江丙坤先生座談,我帶了香港專業聯盟第二團去。在座談的時候,他很感興趣,他跟我們談了二十多分鐘,就這麼一個題目。事前我們也沒什麼準備,可是談起來他感到很有興趣,就是香港的仲裁服務,台商在大陸簽合同,往往在商業上,雙方有些意見、或是有些糾紛,台商可能不想到大陸法院去解決,要來香港做仲裁(arbitration),或在香港做調解(mediation),這些對香港發展非常好。
我們在中環的國際仲裁中心是非牟利的,最近他們的業務越做越大,我也介紹日本的商人去那裡,因為日本商人不想搞關係,他們到大陸投資、經商也碰到一些矛盾。要是兩岸簽的經濟合同,裡面有條款,這條款說在香港做仲裁,我覺得這個就很好。香港作為第三方,對大陸這一方、對台灣這一方,應該都是可以信賴的。而且我們在香港做仲裁,就用香港的法律,這就可以發揮我們的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