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目標則是成為“具有強大海洋能力”的“海洋強國”,其口號是“以海養陸”,“靠海致富”。2007年1月召開的越南共產黨十屆四中全會討論並通過了海洋戰略的綱領性文件——《至2020年海洋戰略規劃》,要求通過該規劃的實施,使越南成為具有“強大海洋能力”的“海洋強國”。越南為此提出了“海洋經濟”的概念,並籌劃“形成一個結構合理、統一的海洋經濟體系”,該體系包括建立與海洋有關的支柱產業、建設海洋經濟中心、發展沿海經濟走廊、開發島嶼經濟等,目標是到2020年海洋經濟的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3-55%,出口額占總出口額的55-60%。
越南海洋經濟的發展重點是石油和天然氣的開採,目前越南已經從原先的貧油國成為有相當能力的原油開採和出口國,海上開採的原油占據越南外匯收入來源的第一位。今年1月中旬召開的越南共產黨第十一次代表大會強調,繼續落實十屆四中全會的決議,堅持向海洋發展的方向,堅決維護海洋“主權權益”,重視海洋戰略的實施,建設“海洋越南”,為國家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為了實現海洋強國戰略,菲律賓先後組建了內閣海洋事務委員會和國家海上安全協調委員會來貫徹實施海洋戰略。內閣海洋事務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分別由外交部秘書與環境和自然資源部秘書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司法部、農業部、國防部、貿工部、運輸和通訊部、科技部、財政部、能源部、勞工和就業部、內務部、預算和管理部、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經濟發展署,以及執行秘書處。越南則成立了由副總理為首,包括政府各部門負責人、經濟學家、科學家和軍事研究工作者等在內的指導委員會,協調海洋戰略的制定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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