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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專頁移馬辦管理 民進黨明告馬圖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1 17:22:42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表示,馬英九臉書專頁是政府預算所成立,屬於公產。(中評社 鄒麗泳攝)
  中評社台北8月11日電(記者 鄒麗泳)馬英九facebook(臉書)專頁今年1月成立,7月交給馬英九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管理,民進黨下午質疑,“國有財產”私相授受,違背政府採購法。黨發言人莊瑞雄及梁文傑明天上午將到台北地檢署及特偵組控告馬英九涉嫌圖利、台灣加油讚副執行長羅智強涉嫌侵占。

  民進黨下午召開記者會,黨發言人莊瑞雄指出,“總統府”今年編列新台幣250萬元網路宣傳費、40萬元臨時人員費用,當初成立馬英九臉書時,時任“總統府”秘書的羅智強說,美國、德國和印度的總統都有專屬網頁來回應,但美國、德國和印度等國家用公帑設立的網頁,沒有變成私人網站。

  梁文傑也說,馬英九的臉書,當初由“總統府”秘書羅智強負責,羅智強當時是公務員,拿了政府公帑成立臉書,這種利用職權行為和經費成立的臉書,就是“國有財產”。

  他表示,馬英九臉書不僅成立時花了政府公帑,還買了很多臉書廣告,衝高點閱率;依政府採購法,不管是經營權或是財產移轉,都要公開招標,馬英九的臉書有沒有公開招標?為何直接將管理權交給羅智強,臉書上許多影片、照片和文件,都是“總統府”編制的人員拍攝、撰寫,著作權屬於“國家”的,不該轉交民間,“連臉書都要貪”。

  梁文傑批評,羅智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罪,馬英九也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他與莊瑞雄已經寫好刑事告發狀,將到特偵組和台北地檢署告發。

  政策會執行長陳其邁表示,馬英九不僅違反政府採購法,也明顯涉及行政中立,為什麼臉書區區數百萬元的費用都要貪呢?馬英九應該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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