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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計算法偽造:否定之否定後會是真相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6 14:01:57  


  稅務總局的這則“聲明”很罕見,雖然國家部委對前一日廣受關注的新聞進行回應和辟謠很常見,但一般是以媒體誤讀為理由,媒體會誤讀的政策消息,往往和該部門發布信息時語意不明,解釋不清有關。而稅務總局這則聲明義正嚴辭地指出:“國家稅務總局從未發過該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系偽造。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把所有的矛頭都指向“偽造公文者”,不但與自己撇清關係,也讓發布信息的媒體有台階下。

  要知道最開始發布這則“權威信息”的“有媒體”可不是什麼喜歡捕風捉影、道聽途說的所謂小報小刊。中央電視台報道了,並且幾乎所有的平面媒體都轉載了新華社的信息來源。比如我在處理新華社的這條消息時,還不敢直接點明“年終獎”,新華社電是這樣表述的:“公告明確,納稅人一次取得各種名目獎金,可分攤到12個月中計稅。”一次取得各種名目的獎金,可能包括“年終獎”,又感覺和“年終獎”不太像。若這樣的《公告》是偽造的,只能感嘆偽造者太厲害,既諳熟公文撰寫的格式,又懂新聞傳播規律,這些跟每個人息息相關的信息肯定會成為關注焦點。要是一個只懂技術不懂文化的網絡黑客是公文偽造者的話,絕說不出“一次取得各種名目獎金”這樣官方用語,“年終獎”只是坊間用語,含義不明確,正式的法律文件直接說“年終獎”的話,肯定早就露陷了。

  有網友看了這則聲明感慨:“現在做新聞真容易,前一天編個謠言做新聞,第二天辟謠,又是一個新聞。”其實,假新聞是媒體的大敵,媒體也最怕辟謠,很多不實之詞絕不是出在媒體傳播的環節。從公文偽造者的措辭來看,偽造者絕不是普通的老百姓,恐怕稅務總局要追加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話,自己也不能獨善其身吧。官方經常否定新聞報道,澄清自己從未說過,讓我聯想到哲學上“否定之否定”規律,這個規律對於人們正確認識事物發展的曲折性和前進性,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否定之否定規律為了認識趨近真相,而新聞也試圖報道真相。問題在於,官方的回應和辟謠,經常讓我看到了認識事物的曲折性,卻很少能看到前進性。降低稅負、藏富於民是大勢所趨,更是民心所向,一些“與民爭利”的政策策略是在走回頭路,而不是代表了前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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