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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部分地方試行廉租房產權私有化引爭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9 15:37:34  


 
  “壓力轉移”帶來不利影響

  記者採訪發現,政府通過出售廉租房產權來盡快回籠資金,只是緩解建設資金不足壓力的一種形式,加上其他“轉移壓力”的形式,可能會帶來更多不利影響。

  據了解,在普通商品房建設中配建保障房是另一種典型的“壓力轉移”。這種模式是政府在出讓土地時要求房地產商進行配建,建成後政府無償收回。如山東省今年上半年已出台政策提出,在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中按原則上不低於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廣州、蘭州、濟南、南京等城市已開始嘗試採用“限地價、競配建”的方式來加強保障房建設。

  有業內人士擔憂,這樣做會影響到普通商品房的供給。山東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投資顧問部副總監薄夫利認為,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推向開發商,雖然可以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得到落實,但應謹防開發商把保障性住房成本轉嫁到普通商品房上。在普通商品房用地被“擠壓”後,也應防止因供給不足導致普通商品房價格再次反彈,加大“夾心層”購房壓力。

  還有一些城市在探索吸收社會資本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時,採用企業自建廉租房的模式,將保障性建設主體轉向了企業。如日照市今年有建設3000套廉租房的任務,而政府只建設200套,有2000套廉租房由10家企業出資建設,建好後產權歸企業,用來滿足本企業低收入職工住房需求。

  “這幾種做法對保障房建設任務的完成會起到重要作用,但從整個社會來看可能產生出新的不公平,如日照市的做法可能會成為一些有實力企業為職工謀福利的手段,普通民眾反而可能會失去機會。”山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藺棟華認為,政府不能僅靠採用這幾種模式而推掉了自己的責任。

  李鐵崗說,各級政府在保障房建設上應繼續加大投入,只有保障房數量多起來,保障分層才能有基礎,民眾才能有更多的選擇自由度,租還是買都會更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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