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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事件,康菲要賠多少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5 17:38:39  


 
  中國也是在“挨打”中,學會打海洋污染官司的。2002年,外輪“塔斯曼海”號在天津碰撞後原油洩漏。事發一個月後,經國家海洋局授權,天津市海洋局代表國家提出5000萬元民事賠償要求,隨後,天津漁政、漁民協會等民間團體也提起訴訟,索賠共計1.7億元。但2009年終審時,賠償金僅為1513.42萬元,其中天津市海洋局僅獲得300萬元的“和解補償”,還不到最初索賠額的十分之一。

  問題的關鍵,在於當初缺乏評估海洋生態損害的科學方法,無法舉證受到的損害。

  亡羊補牢,2007年國家海洋局發布了《海洋溢油生態損害評估技術導則》,為量化海洋溢油事故生態損失提供了技術標準,損失細化為四類:海洋生態直接損失、環境修復費(包括清污費用,灘塗、沉積物修復費)、生物種群恢復費、調查評估費。2008年國家農業部牽頭制定的國家標準《漁業污染事故經濟損失計算方法》,對漁業損失評估作了具體的規定。其中設計了11種方法計算污染造成的直接漁業損失,除此,還要算上天然漁業資源的“恢復費用”(原則上不低於直接經濟損失額的3倍)。

  由此可見,如果海洋局積極作為,派得力律師上陣,按上述兩個國家標準會算出天價賠償款,可能會打破中國污染案的索賠紀錄。

  6月發生漏油,康菲、中海油瞞報了一個多月,當初相關政府部門的效率之低,是很明顯的。好在現在有了明顯改觀。海洋局為生態索賠所做的各項準備,有可能改變“口伐無用,罰款無損”的局面。反擊海洋污染,有關政府部門首先要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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