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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日本當年“買下美國”的前車之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2 00:27:46  


 
  其次,美國政府和國會明確發布“防日”訊息,通過立法和雙邊協議限制日資。1992年1月,當時的中央情報局羅伯特.蓋茨局長在面向全美國的電視新聞中說:“到目前為止,中情局的活動重點是放在監視蘇聯上的,今後要盡全力將收集情報和開展諜報活動的目標轉向與美國進行經濟以及技術競爭的國家。”克林頓總統還交給《日本是第一》一書的作者、哈佛大學的艾茲拉.伯肯魯教授一個任務,令其研究如何不讓日本成為第一。美國前國務卿詹姆斯.貝克說,決不能讓日本成為冷戰後的贏家。

  日本在美國的投資還推動了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為CFIUS)職能的強化。1975年由福特總統設立的CFIUS主要目的是“監督外國投資對美國的影響”,同時可以協助執行美國對於外國投資的政策,並沒有被賦予實質性的權利來規制或者阻止能夠引發國家安全問題的外國投資。

  隨著外國投資的情況變得越來越複雜,增加CFIUS的職責和提高其審查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20世紀80年代發生的日本富士通公司試圖收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仙童半導體公司案件,被美國政府視為日本公司試圖“統治全球的半導體市場”以及對美國半導體工業和國家安全的威脅。這項收購催生了1988年美國會通過了對1950年國防生產法第721節的修正案,即埃克森-費羅里奧修正案,CFIUS因此得到了更多授權。2001年“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對於國家安全的審查標準增強,外資交易受到了嚴格的審查。

  2007年7月26日,布什總統簽署了2007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FINSA),並在以後的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CFIUS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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