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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婚內加名免契稅 或引發“加名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2 08:14:01  


(新華網)
  中評社北京9月2日電/引起社會熱議的房產證“加名稅”終於塵埃落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天針對“加名稅”聯合發出通知,宣布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回顧 加名稅被批不合理

  北京晨報報道,自最高法對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出台之後,南京、武漢等地先後傳出要徵收房產證婚內加名契稅,之後南京又宣布暫時不徵收。房產證加個名字要多花幾萬元契稅,這多少讓百姓難以接受,房產證婚內加名是否應該徵稅的問題一直懸而未解。

  據國務院1997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該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其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買賣、贈與和交換全部包括在內。對此,稅收方面專家曾表示,這樣的規定“合法不合理”,雖然房產證加名法律上講屬於“贈與”範疇,應該繳納契稅,但夫妻之間贈與房屋後實際使用人並沒有發生改變,所以“加名稅”與當前鼓勵提高居民生活收入的原則相悖。

  按照此前武漢實行政策計算,如果一套房產價值100萬元,夫妻一方房產證加上另一方名字,屬於一方將房產價值的50%“贈與”對方,因此被贈與人需要按房產價值50%繳納4%的契稅,也就是100萬×50%×4%=2萬元。執行新政策後,武漢居民房產證加名直接減稅近2萬元。

  現狀 房產證多署男性名

  據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抽樣統計顯示,目前房產單獨署名的依然以男性為主,占到六成以上,而婚前購置房產的,八成以上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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