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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傳》最後一章:真實的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4 14:47:15  


 
  我有時候對別人很嚴厲,可能沒有必要那麼嚴厲。我還記得裡德6歲時,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剛解雇了一個人,我當時就在想,一個人要怎樣告訴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業了。很不好受。但是必須有人去做這樣的事。我認為確保團隊的優秀始終是我的責任,如果我不去做這件事,沒有人會去做。

  你必須不斷地去推動創新。迪倫本來可以一直唱抗議歌曲,可能會賺很多錢,但是他沒有那麼做。他必須向前走,1965年在民謠中融入電子音樂元素時,他疏遠了很多人。1966 年的歐洲巡演是他的巔峰。他會先上台演奏原聲吉他,觀眾非常喜歡。然後他會帶出The Band 樂隊,他們都演奏電子樂器,觀眾有時候就會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塊滾石》,觀眾中有人高喊“叛徒!”迪倫說:“搞他媽個震耳欲聾!”他們真那樣做了。披頭士樂隊也一樣。他們一直演變、前行、改進他們的藝術。那就是我一直試圖做的事情——不斷前進。否則,就如迪倫所說,如果你不忙著求生,你就在忙著求死。

  我的動力是什麼?我覺得,大多數創造者都想為我們能夠得益於前人取得的成就而表達感激。我並沒有發明我用的語言或數學。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沒做過。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賴於我們人類的其他成員,以及他們的貢獻和成就。我們很多人都想回饋社會,在歷史的長河中再添上一筆。我們只能用這種大多數人都掌握的方式去表達——因為我們不會寫鮑勃. 迪倫的歌或湯姆. 斯托帕德(Tom Stoppard)的戲劇。我們試圖用我們僅有的天分去表達我們深層的感受,去表達我們對前人所有貢獻的感激,去為歷史長河加上一點兒什麼。那就是推動我的力量。(來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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