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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怒攔黑金污染水利會 綠委痛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06 13:22:42  


農田水利參選資格鬆綁,傳馬英九震怒,綠委指出,“行政院”去年也提案修正放寬農漁會代表候選人等,難道選舉到了才反黑金嗎?(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莊伯仲上午表示,“立法院”司法暨法制、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5日初審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會長、會務委員參選資格,讓緩刑未經撤銷者也可參選,馬英九對此相當不滿,已指示“立院”黨團不得通過此一修正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痛批,這是由“行政院”主導修法的版本,既然“行政院”可以提案,為什麼藍營“立委”提案修法放寬農田水利會參選資格就不可以,難道只因為選舉到了,馬英九就扮演起“反黑金捍衛者”嗎?

  國民黨發言人莊伯仲表示,馬英九積極推動改革,貫徹清廉執政,昨獲聞“立法院”的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後,相當不滿,立即指示國民黨“立院”黨團,不得通過此一修正草案。

  馬英九今天下午在黨中央主持黨政高層中山會報,將親自闡明立場,要求政策會及“立院”黨團貫徹清廉執政的要求,不得讓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通過二審。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潘維剛說,該案已要送朝野協商,大家有什麼意見,可以等協商時再來討論。黨團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也指出,農、漁會法的修正,只是配合刑、民法的修正。

  蔡煌瑯則表示,馬英九不滿這個“放生黑金條款”,但“行政院”去年的10月12日、13日就提案修法“農會法”、“漁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是“放生黑金”,內容是放寬不良債信者,得以登記參選農會會員代表候選人、理、監事候選人及總幹事候聘人;受其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不得登記,增列但書規定,讓“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得以登記為會員代表候選人。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指出,藍營“立委”昨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就提到,“農會法”、“漁會法”都可以提出修正草案,為什麼“農田水利組織通則”不能修法,現在因為馬英九反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態度就轉變,甚至怪到藍委身上,這很可笑!馬英九是否言行不一,選舉一到就講清廉,也請馬英九說明清楚下一屆“立委”就職後,這個案子到底會不會闖關?

  由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提案“農田水利組織通則”第19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是增列投票行為賄選、收賄罪、妨害投票或競選罪、包攬賄選罪經判刑確定之農田水利會會員,但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者,得登記參會會長、會務委員候選人。張嘉郡是雲林選出的“立委”,前雲林縣長張榮味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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