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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江西礦業公司排污責任推給唐宋老祖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08 09:31:51  


 
  排污賠償人均不足1元

  市環保局

  根據樂平市政府的調查報告,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由於上游有色礦山企業的生產,樂安河流域每年接納的“三廢”污水排放總量達6000多萬噸,廢水中重金屬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屬污染物種類有20餘種。由此帶來一系列損失,如9269畝耕地荒蕪絕收,1萬餘畝耕地嚴重減產,沿河9個漁村因河魚銳減失去經濟來源,相關人群重金屬中毒病症和奇異怪病時有發生。

  與污染造成的巨大損失相比,排污企業僅有的賠償,依據的是20年前的一次調查結果,只有區區18萬餘元。由於賠償非常低,一些群眾怨氣較大,表示“很不理解”。對此,樂平市環保局副局長蔡慶福解釋說,這一賠償額度是2001年6月確定的,當時江西省環保部門組織樂平市政府、德興銅礦等單位達成“樂安河樂平段農田賠償協議”,依據的是環保部門1991年對樂安河樂平段農田污染調查的結果,由德興銅礦等礦企每年向樂平市支付賠償金18萬餘元。

  記者採訪發現,即便這點賠償金,受害群眾大都反映“從未領到”。對此,蔡慶福解釋說:“對於樂平市受污染影響的40多萬人來說,18萬元賠償款如果發下去,人均還不到1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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