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郭美美事件”引起的針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以下簡稱商紅會)問題的聯合調查已形成結論,並將對外公布。調查顯示“郭美美”及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無關,但商紅會的管理存在嚴重問題。中國紅十字會已商有關方面同意,決定撤銷商紅會。同時,開始建立專家委員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公共信息平台,開展對紅十字品牌使用的規範制定和現狀調研,力求提升社會公信力。
真難為紅會了,用上了吃奶的力氣,經過了數月的調查“探底”,通過官方調查機構站出來說“郭美美與紅會無關”;但“無關”就能“自證清白”麼?顯然不能,正如官方調查機構所言“商紅會管理確實存在嚴重問題”;如果沒有“天上掉下來個郭美美”,哪有商紅會黑幕“出水見了兩腿泥”?哪有紅會的一攬子整改風起雲湧呢?表面上看郭美美與紅會無關,實際上“關聯”太密切。
郭美美只是公眾對紅會黑幕義憤填膺的導火索。必須看到,即使沒有郭美美點燃,也還會有張美美、李美美、王美美點燃,只要有紅會黑幕“炸藥包”存在,紅會遭“轟炸”遲早都要發生。此時的“紅會澄清”已經失去了舒緩民憤的意義;撤銷商紅會並不是高明之舉,而是“鋸箭療傷”之為;在一定意義上說,還是壓縮慈善渠道之舉。慈善無國界,更無界別,一個善心大發的國度,應該是百業慈善組織全面開花的國度,商紅會本身沒有原罪,原罪只是監管失靈,信息、監督不對稱。
在國人的愛心面前,急需的是各行各業慈善組織姹紫嫣紅,商紅會的“消滅”,無論如何也是慈善組織弘揚光大的悲哀。緊要的不是消滅“有病慈善組織”,而是給病態慈善組織“治病”。只有建立完善的高效監管、制約機制,建立慈善信息全面公開制度,還給慈善人的知情權和公眾的監督權,每一分錢都有符合民意的“明白賬”,這才是民眾放心的慈善組織,也才能做大做強。如果連這些保障性制度也做不到,所有的慈善組織都將在層出不窮的郭美美導火索中“灰飛煙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