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被查處所在單位受追責
2011年11月以來,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多次組織各級紀檢監察、公安民警扛著攝像機在全省各地的茶館、洗浴、健身娛樂、歌廳等休閑娛樂場所進行明察暗訪。大同市新榮區原副區長田某、太原市婁煩縣科技局原黨支部書記劉某等46名幹部因工作時間在茶館、洗浴場所、健身娛樂館、歌廳休閑或打麻將被查處。在被查處的46名幹部中,鄉科級以上領導幹部13人,包括2名縣處級幹部。這些領導幹部分別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或建議免職。
緊接著,山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又對一些地方和單位的工作秩序,以及一些地方的政務大廳進行明察暗訪,查處了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後勤服務中心財務科副科長王某工作時間上網玩麻將遊戲、太原市糧食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王某會議期間用手機玩撲克遊戲、侯馬市政務大廳部分帶班領導擅自脫崗等問題,分別給予他們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撤銷了一切行政職務。
李正印分析說,這些黨員領導幹部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不是偶然的,既反映了個別黨員領導幹部紀律觀念鬆弛、宗旨意識淡漠、放鬆自我約束、生活情趣低俗的問題,也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單位對幹部缺乏有效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等嚴重問題。
與2010年的“查崗”風暴不同,這次整頓活動在對違規違紀當事人進行處理處分的同時,還對違規違紀人員所在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了責任追究。目前,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上述違規違紀人員所在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或作出了書面檢查,或進行了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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