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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犯罪報告出爐:團夥犯罪極為突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15 12:29:41  


 
  2011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新鮮出爐

  在主報告發布會上,法人雜誌特約研究員王榮利表示,2011年他關注的企業家案件共220例,除18例案例屬於被舉報、失蹤、自焚或者遭遇犯罪分子遇害等以外,其餘202例均為企業家犯罪案件。這其中除了3例被通緝在逃之外,其餘199例案例分別處於紀委“雙規”、公安機關拘留、逮捕、檢察機關起訴或者法院一審、二審中,部分案例已經結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監獄執行,或者已執行死刑。

  2011年企業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國企企業管理人員(包括有國有股份的股份制企業等在內,以下稱“國企企業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營企業家(包括民營企業管理人員在內)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2011年涉案國企企業家平均年齡52.59歲,民營企業家平均年齡45.67歲。

  “素材來源於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媒體公開報道。”王榮利說,他十年前就開始搜集企業家涉案案例,2010年起開始在《法人》雜誌開設企業家犯罪報告專欄,並於2010年在《法人》雜誌上發布了被外界稱為“首個民間企業家犯罪報告”的“2010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王榮利在報告中指出,2011年企業家犯罪現象有七大特點:一是團夥犯罪極為突出;二是“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類詐騙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三是非常知名的企業家落馬比較少;四是國企企業家腐敗金額大幅度增加,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數量在增加,而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的卻沒有;五是已經判決的案件絕大多數是過去兩三年內發案的大要案,2011年發案的很少作出判決;六是在公安部開展“清網行動”中落馬的企業家,竟然有的是在逃犯;七是打擊犯罪的國際化協作加強。

  王榮利表示,儘管一年來他每天都在收集案件,但是當2011年企業家犯罪報告統計結果出來的時候,一些數據還是讓他非常吃驚。比如國企企業家的貪腐金額和共同犯罪問題。

  2011年國企企業家貪腐金額平均每人是3380萬元,其中光明集團創始人、前董事長馮永明一個人就貪了7.9億元,如果去掉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貪污金額也達到2077萬元,而2010年國這個數字是957萬元。在共同犯罪問題上,根據統計結果,至少有79例共同犯罪,占到統計案例的近乎40%,涉及人數1266位。“這非常令我震驚。”王榮利說,這意味著至少直接涉及上千個家庭。這還不算受害人家庭在內,有的一案受害人就達成百上千個家庭,比如一些非法集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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