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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團月租百萬簽四年 新光戲院起死回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9 09:14:18  


北角新光戲院開業40年,幾經危亡,終又“起死回生”。(文匯報)
  中評社香港2月19日電/原定今天曲終人散的“香港粵劇殿堂”新光戲院,結業前夕逢生機。“盛世天”劇團創辦人李居明昨日宣布,成功以月租100萬元向業主續租現址4年,承辦新光戲院,並易名為“新光戲院大舞台”。未來1個月將停業裝修,擇日重開後的新光將會耳目一新,引入高水準的內地劇團駐場演出,走高檔次路線,打造金牌“劇曲殿堂”。惟戲院較舊約加租逾40%,不排除加票價,把部分成本轉嫁予戲迷。

  香港文匯報報道,李居明昨午親自宣布新光戲院“續命”的喜訊。他表示,經過多天洽談,昨晨11時正式與新光戲院業主羅守輝簽定臨時租約,以每月100萬元租賃第一院及第二院4年,即由本月29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新光戲院將交由他管理及營運。他又稱,與業主商討後,決定停業1個月進行小型裝修,除翻新廁所、更換地毯,及維修音響等,易名為“新光戲院大舞台”擇吉日隆盛重開。戲院現有十多名職員將全部留任。

  不排除加票價 力求合理“舒服”

  目前新光戲院由香港聯藝機構經營,月租70萬元,港府承擔當中20萬元。新租約下,戲院月租大幅調高43%至100萬元。對於有指新光目前每月虧損30萬元,李居明坦言已有心理準備要蝕本經營,但有信心會愈做愈好。不過,他亦不排除會把部分成本轉嫁給戲迷和演出的劇團:“價錢我們仍未釐定,但一定是合理和‘舒服’的價格,加多少現在仍未計算。”但他保證,最多只會向劇團加場租30%,賺錢不是他承辦新光的目的。

  李居明讚揚業主有人情味,要求把新光活化,故戲院日後格調將會提升,以打造金牌“劇曲殿堂”。他表示,將來只會挑選有水準的劇團駐場演出,包括內地各大劇種如京劇、上海越劇等。他指出,中央政府今年頒發新政,要各劇團自負盈虧,激起全國各種戲種的鬥志,有意來港演出的劇團大幅增加,故新光結業前有大量新劇團演出,可見新光大有存在價值。戲院同時亦會負社會責任,租借予社會公益團體及宗教團體舉行講座及活動。

  “風水佬”打救 轟港府“零支援”

  新光戲院能夠戲劇性地重出生天,李居明形容,接洽過程“一步一驚心,一步一傷心”,最驚心是怕業主改變主意;傷心是為何保育粵劇,要依靠一個“風水佬”去做?他批評,港府“零支援”。他又形容,今次續租成功是粵劇界的福氣,長者的福氣,香港的正氣!

  曾資助360萬租金 民政局改政策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回應指,於2009年向藝術發展局撥款360萬元,在新光戲院的3年租約期內,推行“新光場地戲曲演出資助計劃”,但港府認為不宜用公帑長期資助商業性的經營,故決定不再撥款資助。港府目前的工作重點是確保有足夠的公共場地供粵劇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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