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8日電/關於有人在中國將“鹿兒島”申請商標註冊的問題,日本鹿兒島縣政府27日表示,其向中國商標局提出的異議獲得支持,所申請的商標已被駁回。鹿兒島縣觀光交流局長福壽浩在縣議會答辯時透露了上述消息。
共同社報道,據鹿兒島縣稱,中國商標局的上述決定在2011年11月7日生效。據悉,中國商標局在裁定書中表示,“鹿兒島”作為地名在中國廣為人知,不得作為商標。
2004年9月,廣東省的個人在廣告和商業管理等類別將“鹿兒島”申請註冊商標。2008年1月中國商標局對外公示,同年3月鹿兒島縣提出異議。
鹿兒島縣公關科對此給予肯定,稱“中國政府作出了恰當的判斷。這證明鹿兒島的知名度很高,這一結果非常有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