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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灣核應變區 港維持20公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07 08:45:01  


港府完成大亞灣應變計劃覆檢工作,決定維持現時20公里緊急應變區範圍。
  中評社香港3月7日電/港府完成大亞灣應變計劃覆檢工作,決定維持現時20公里的緊急應變區範圍,即大亞灣核電站一旦發生“站外緊急事故”,或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3級”或以上事故,只有東平洲約10名居民需要撤離。港府發言人強調,此為參考國際組織所制訂的最新標準,以及先進國家在核應急規劃的實踐經驗釐訂,是有科學根據及恰當的做法;又指香港曾於1994年就暴雨及山泥傾瀉成功撤離4,000人,當局絕對有能力疏散核電站30公里內的1,000名市民,但不能因此“劃大”應變範圍令救援重點分散。 

  當局下一季會舉行大亞灣應變演習,會集中測試決策局、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協調合作,屆時會邀請相關市民參與。 

  修訂部分應變計劃 

  文匯報報道,日本福島嚴重核事故後,特區政府就大亞灣應變計劃展開全面覆檢工作,諮詢本地多方面專家意見,並研究國際組織最新標準和其他國家核應急規劃經驗後,修訂了應變計劃部分內容,包括加強輻射監測、完善食物及食水防護措施、增強為受污染人士提供援助和加強消息發布等。 

  其中,各界要求擴大的“緊急應變計劃區1”範圍將維持不變,繼續設定為香港境內離大亞灣核電站20公里,一旦核電站發生洩漏核輻射事故又有機會影響香港,當局會在此區域採取干預行動,因應量度到的輻射量,採取煙羽防護措施,讓區內市民服用甲狀腺封閉劑、進入屏蔽所或撤離等。港府發言人表示,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應變範圍只為核電站外的10公里至16公里,而當局利用新一代事故後果評估系統,模擬核電站發生嚴重核事故,亦只影響20公里範圍內,強調此安排是恰當做法。 

  撤離非應對核事故唯一方法 

  當局補充,應變計劃亦設定了香港境內離大亞灣核電站85公里範圍為“緊急應變計劃區2”,此範圍覆蓋香港全境,有需要時會對從核電站周邊地區進口、區內生產或供應的糧食、活生食用動物和食水作出監控。 

  港府發言人強調,撤離並非應對核事故唯一方法,“有時撤離是會造成傷害,如老弱婦孺或會受傷”,但會因應事故發展而延伸應變計劃。 

  此外,當局現正根據已修訂的應變計劃,進行跨部門演習的籌備工作,預計下一季度(約兩個月後)舉行大型演習,料屆時會有決策局及部門共逾30個單位派員參與,當局亦會邀請有關的居民團體和志願人士加入,以增加真實感及測試有關程序和安排。港府會邀請本地、內地和海外觀察員,評估參與演習人員的表現,並提出改善建議。 

  不過,綠色和平批評當局的應變計劃低估了處理核災的難度,以暴雨及山泥傾瀉應變方法作為範例更極無說服力。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表示,在暴雨及山泥傾瀉情況下撤離市民,既不必準備輻射防護裝備,影響範圍亦遠比核災中輻射為小。他認為保安局過度自信,輕視核災影響,促請當局要為社區制定核災屏蔽支援計劃,亦應為孕婦及初生嬰兒等容易受核輻射傷害的人士制定獨立的應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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