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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參股 馬政府稱規定更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19 17:58:59  


  中評社台北3月19日電/台“經濟部”今天公布第三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業別項目,朝野“立委”皆提疑慮;“經濟部長”施顏祥強調,第三波開放陸資參股規定是“更嚴格而非更寬鬆”。

  中央社報道,施顏祥今天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第三波陸資來台之政策評估過程”進行報告,有關陸資參股製造業部分,開放幅度約97%、服務業與公共建設開放幅度約51%。

  至於何時上路,施顏祥說,“行政院”已經通過,目前只差行政程序,他強調應該“很快,很快”。

  有關今天朝野“立委”皆對這次第三波開放陸資參股提疑慮,施顏祥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第三波開放陸資參股規定是“更嚴格而非更寬鬆”。

  他解釋,對部分業別仍訂有不同限制條件,包括不得具有控制能力,並應提出產業合作策略經專案審查以及投資現有事業持股比率不得超過50%等。

  另外,施顏祥強調,台灣對陸資定義目前是全世界最嚴;他也說,“由於大陸也是WTO(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也不能與國際慣例差太遠”。

  有關現行對陸資的定義,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直接來台投資外,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額逾30%,或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則該第三地區公司亦視為陸資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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