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的江陰要塞支行行長竟然神不知鬼不覺地攜2億元巨款舉家順利外逃他國,孫鋒的行為既令人震驚、憤慨與寒心不已,又讓銀行和監管部門顔面丟盡。人們不禁要問,孫鋒非法集資那麼多錢並非一朝一夕能辦到的,銀行領導和監管部門到底是幹啥吃的?為什麼一些貪官撈那麼多錢後總能溜之大吉?如此誰該深刻反思?
近年來,民間非法集資類犯罪層出不窮,無論騙術如何低劣複制,獲重型的案例如何在身邊屢屢出現,無論司法機關如何不懈打擊、主流媒體如何大力宣傳,參與者仍然趨之若鶩。比如2009年8月5日,綽號“小姑娘”的浙江麗水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因集資詐騙罪被執行死刑;2009年12月18日,被稱為“東陽富姐”的吳英,非法集資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英被判處死刑,目前仍在死刑複核中……
為什麼會這樣呢?一方面,金融體制的不健全仍是一個重要原因。比如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仍然不暢通、民間流動性資本過剩但國內投資渠道還相對不足等。另一方面,物價持續上漲、貨幣長期貶值問題尚未得到遏制,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浮躁的貪利和暴富心理是犯罪得逞的重要原因。只要投入少量的資金,“錢生錢、利滾利”,就能獲“高額回報”,與下海經商、購買股票等相比,這種投資“風險小,獲利高”。在犯罪分子的種種引誘下,再加上先期高額回報兌付的“誘餌”,人們受利益趨動,頭腦發熱,自然會降低防範意識,熱情參與到非法集資活動中。
從破獲的非法集資大案中可以看出,其背後或多或少地都有政府官員與銀行領導參與的身影。也就是說,正是他們的積極參與其中,或從中撈取大量好處,非法集資才能達到如此如火如荼的地步。非法集資危害極大,不僅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還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尤其對銀行來說,更不能容忍這種“搶飯碗”的事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