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在國務院新聞辦2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對社會普遍關注的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糾紛案進行了回應。他表示,根據中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新華社消息,付雙建說,中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根據上述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付雙建說,目前,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轉讓合同糾紛爭議案件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由於這個案件的影響大,且法院的終審判決直接影響IPAD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慎重穩妥處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訴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在仍處在調查取證階段。在法院終審判決後,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