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育
今年3月26號,浣鐵軍等多名房屋被拆遷居民,集體到湖南長沙市信訪局送一面錦旗,錦旗寫著“授予長沙市人民政府2012年維穩工作截訪先進單位”。兩市民因送“截訪先進單位”錦旗,被刑拘9天(2012年4月24日廣東衛視)。
日前,長沙市岳麓公安分局以“擾亂政府辦公場所正常工作秩序為理由”,將贈送“截訪先進單位”錦旗市民浣鐵軍、劉志方(音)刑拘。有史以來,贈送錦旗的人都為被贈送者奉若上賓,或受到高規格接待。是因為錦旗對某一級政府部門、某一官員、某一個人高尚行為表彰、贊頌、業績的肯定。而無論政府官員部門或個人都喜愛把別人頌揚自己的錦旗放在顯眼處,以顯示自己高尚道德品質、工作能力成就。也因此,贈送錦旗者無不受追捧,有的司法部門、醫生等很希望被人贈送錦旗,這與人喜歡炫耀自己的人性有關。而長沙市民浣鐵軍、劉志方等因贈送錦旗被刑拘,應該是中國第一例,或許是世界第一例。
浣鐵軍等多人所以送“截訪先進單位”是因房屋被拆遷。顯然,浣鐵軍等遭遇地方政府暴力拆遷,不然,何至於變訪民?長期以來,各地接連發生暴力強拆事件。強拆暴露地方政府對群眾合法權益漠視,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褻瀆,強拆也嚴重激化社會矛盾。在此背景下,2011年初,國務院“新拆遷條例”實施。國家相繼出台規定,使違法強拆成為不能觸碰雷區。然而,暴力強拆頂風而上現象屢屢出現;各地強拆事件依然不絕於耳;強拆頑症很難根治,拆遷依然無序失範。違法強拆不但與經濟發展本義相悖,而且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強拆關係如何令行禁止的政府執政能力,房屋拆遷中的政府角色錯位,檢驗著政府官員執政理念!顯然,國務院“新拆遷條例”在長沙遭遇執行阻力,對此,地方主政官員有著不可推卸責任。顯然,中央“接訪”政策在長沙被扭曲;國務院禁止強拆禁令在長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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