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在會議延期兩週並可順利舉辦之訊息確定後,我政府“陸委會”再直接通知主辦單位,該會議必須以“純學者”參與為條件,並請主辦單位將“非純學者”名單自行刪除並主動撤銷其申請案件。主辦單位表示,到底哪些人不符合“陸委會”的標準,可否告訴姓名,以方便處理,惟“陸委會”堅持不告訴哪些人不符合標準,而要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其中如有不符合規定者仍在名單中,將全部不同意入境。主辦單位表示,恕難自行抽退件。
6月24日《自由時報》在第二版連續兩篇特稿,以內幕報道方式,將會議形容為“政治促談”。並肯定“陸委會”杯葛此次會議的行為是“正確決定”。
6月26日,移民署針對本案再進行審理,據了解,“陸委會”表明其立場。第一、會議主題不可出現“認同”與“互信”等文字;二、僅同意“純學者”參與。凡具有黨政軍(包括文職人員)背景與涉台人員(包括海協會)均不宜通過。6月27日上午移民署官員正式電話主辦單位,請完成以下手續後再送件:一、會議名稱不可以有“認同”與“互信”等文字。二、請自行抽取黃文濤、賀之軍、張黎宏、李永剛、魏敬東、白光煒、王衛星、辛旗、王在希、于京、陳進展等人之申請案。
三、看法:
在整個過程中,我們覺得“陸委會”此一作法已近乎刁難了。主辦單位有權提出申請,而主管機關認為哪些人不合入境規定,“陸委會”自可以自行刪除,豈有為了避免背負責任,而要求申請單位先行猜測刪除何人之理。如此作為,實已違執行公共政策應有的作為,也等於擺明了為難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堅持,“陸委會”與移民署方明確告知應抽撤之名單。
我們認為,此次研討會為台灣大學所屬之學術單位主辦,開會地點又在台灣大學校園內的國際會議中心,所需經費完全由學校研究經費、個人募捐而來,沒有向政府單位申請一毛錢補助,討論的題目包括“認同”、“互信”、“和平發展”等,均不是敏感的政治議題,而是兩岸基本的核心問題。何況,台灣方面參與者包括藍綠各黨派重要學者,這樣沒有特定政治立場,對台灣不會有任何傷害的研討會,為何“陸委會”要刻意杯葛?
我們完全不理解,為何參與兩岸問題這種性質的研討會者一定要是“純學者”?我政府官員、企業人士、民間組織人士就不能參與學術研討會嗎?他們對這樣切身的議題就不該有看法嗎?這到底是甚麼樣的邏輯?這次主辦單位邀請的大陸人士,其中有些是兼具其它職務的“非純學者”,但是他們全都來過台灣,為何以前可以來台,這次參與研討會就不可以?“陸委會”不是擺明了刁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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