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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繳費年限將各地互認並累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28 09:26:33  


  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國務院日前批轉人社部、發改委、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社保基金會聯合制定的《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並下發通知要求貫徹執行。“十二五”期間我國將落實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各地互認,累計合併計算。綱要還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研究彈性延遲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政策。

  新京報報道,規劃綱要提出,我國將落實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實現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各地互認,累計合併計算。記者了解到,實際上,2011年7月正式實施的社保法,已經明確提出“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此前,人社部、衛生部等也曾就此專門下發過文件。不過,醫保關係轉移接續進行得並不順利。

  人社部27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跨地區轉移醫保關係僅50萬人次,轉移個人賬戶基金僅為2.2億。而目前我國參加城鎮醫保的人數已達到47343萬人,農民工參加城鎮醫保人數也達到4641萬人。

  ■ 解讀

  年限不累計影響退休待遇

  按照我國醫保制度,參保人繳費達到一定年限,退休後可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醫保費。不過,這個繳費年限各地規定並不統一,繳費參數也不一樣。異地就業,醫保關係無法轉移接續並累計計算的話,可能會影響到將來的退休醫保待遇。

  目前不少農民工都在老家參加新農合,在城市工作又參加當地針對農民工的各類醫保。在流動就業過程中,這些參保記錄往往無法實現轉移接續。中央財經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曾撰文認為,要解決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問題,需要整合現有的醫保制度,打破城鄉界限,統一繳費、待遇的相關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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