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在釣魚島問題上,美國一發言,日本就長脾氣。
人民日報海外版文章稱,7月9日,美國國務院高官表示,釣魚島屬於美日安全條約第五條適用對象。4天後,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即號召日本舉國重視海洋權益和保護離島,繼續推進對釣魚島的所謂“國有化”。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甚至宣稱,日本自衛隊應常駐釣魚島。
然而,無論日本政府對釣魚島的所謂“國有化”,還是美國軍事介入釣魚島,都是欺人之談,根本行不通。無論從歷史還是法理看,釣魚島列島都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神聖不可侵犯。
釣魚島之所以成為中日之間的領土爭議問題,是由於日本曾在1895年甲午戰爭後期未經談判便秘密決定占有釣魚島,並利用馬關條約迫使清政府割讓台灣及其所有附屬島嶼,從而對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台灣實行了50年殖民統治。
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戰敗投降。根據公告,日本必須執行1943年的開羅宣言,把從中國竊取的領土,如東北、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土地,也務必將日本驅逐出境。
然而,由於中國內戰導致海峽兩岸分裂,美國利用占領日本之機,通過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宣布對琉球(沖繩)進行托管,在台灣和琉球駐軍,並把釣魚島附屬島嶼黃尾嶼、赤尾嶼作為美軍靶場。
對此,中國政府強烈反對。早在1950年12月,時任中國外長周恩來便發表聲明表示:台灣和澎湖列島業已依照開羅宣言決定歸還中國,關於琉球群島“不論開羅宣言或波茨坦公告,均未有托管的決定,當然更說不上要指定‘美國為管理當局’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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