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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路錢”去了哪裡得有個交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0-09 14:49:19  


  飽受詬病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違規收費現象終於被終結。這是個遲到了16年的消息。黃河公路大橋1986年建成通車,2008年,國家審計署審計顯示,該橋1996年即已全部還清貸款,違規收費14.5億元,引發各界質疑。

  這種質疑之聲並未因黃河公路大橋終止收費而煙消雲散——明明貸款已回收,為何收費仍延續16年,甚至在審計署已定性為“違規”的情況下仍堅持了4年?像這樣違規超期收費的公路,各地還有多少,它們何時能終止收費?公眾更渴望知道,那些以犧牲過路民眾利益為代價而賺取的巨額贏利,究竟流向了哪裡?

  2008年2月,審計署公布的《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顯示,遼寧、浙江等16個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截至2005年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元。路橋業暴利甚至遠超石油、證券、房地產、金融等行業,居暴利行業之首。這些“買路錢”不僅加重了過路民眾的負擔,而且造成物流成本畸高,各種路橋費已高達運輸企業成本的三分之一,成為推高物價的隱形殺手。凡此種種,令民眾產生了強烈的被剝奪感。

  在輿論的強烈呼籲下,近年來,有關部門也就治理高速公路亂收費出台了一些措施。去年6月以來,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委對收費公路進行了專項清理工作。如今一年的專項清理早已過去,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超期收費的高速公路依然比比皆是。

  究其原因,“經營性公司”成了許多政府規避15年最長收費年限的擋箭牌。在我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年限最長為15年,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年限一般為25年。很多還貸性收費公路為了延長收費期限,往往在經營了一段時期後將公路轉讓給一家公司。如此幾翻轉手,有些公路的收費期限甚至可達到50年。這種變相壟斷路權延長收費的做法,令政府成為公司牟取暴利的同謀,違背了基本的公平正義。這種制度漏洞亟須得到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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