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西部和南部獨立運動的主要目的是維護當地民族的獨立。不過波恩大學教授、國際法專家克裡斯蒂安.希爾格魯貝爾表示,根據國際法,僅此一個理由並不能賦予這些地區違背祖國意願宣布獨立的權利。“在這個問題上,國際法專家已普遍達成共識——除非出現嚴重違反人權的現象,直至種族大屠殺,例如在科索沃發生的事件。”1998年至1999年,在這個當時還屬於塞爾維亞的省份,上萬人在塞爾維亞軍隊和叛軍科索沃解放軍之間的交火中死亡。
而原捷克斯洛伐克分裂為捷克共和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的情況則有所不同。1993年,這一步驟在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和平且安靜地完成,隨後出現兩個獨立的國家。
不會爆發獨立戰爭
儘管在西班牙、愛爾蘭等歐洲國家也一再發生分離主義派別製造的襲擊事件,但希爾格魯貝爾預計,歐洲不會爆發類似於世界其他地區出現的曠日持久的獨立戰爭,例如在厄立特裡亞、東帝汶或蘇丹。
對於蘇格蘭尋求脫離祖國,他認為面臨的是完全不同的問題:“如果真的想分開,人們當然不得不討論‘離婚’的後果,特別是財產和債務分配問題。如果蘇格蘭不打算分擔英國的一部分債務,就不會被允許獨立。”希爾格魯貝爾說,因此事態可能的發展方向是,蘇格蘭人最終滿足於從倫敦獲得更多經濟上的獨立,而不會和英國徹底一刀兩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