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新京報報道,中央財政將出資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將拿出10億元),每年獎勵的名額為4.5萬人。昨日,財政部、教育部聯合下發通知,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財政部提出,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通知規定,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條件的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高等學校應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國家獎學金已提出兩年
據了解,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就提出了要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要求。
此通知下發前,我國的研究生教育中並沒有專門設立用於獎勵研究生的國家獎學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享受的都是國家普通獎學金。目前碩士研究生的國家補助標準是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為1000元。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流程
每年3月底前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審定。
每年4月底前
財政部、教育部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每年5月底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相關高校。獲得推薦的學生,須在所在單位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每年11月底前
高等學校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