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5日電/特偵組今天指出,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改稱不記得有無交付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新台幣”。陳的律師說,陳後來才想起來。
中央社報道,“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林益世案,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林益世、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及沈若蘭兄弟共5人,但陳啟祥涉嫌行賄部分,檢方將發交高雄地檢署另行偵辦,並未在這波偵結。
起訴書指出,特偵組於8月1日傳訊陳啟祥,陳無法明確說明支付林益世樁腳郭人才30多萬美元的來源,並改稱,不記得是一次給還是分次交付款項給林益世,“印象中有美元,也不記得有沒有新台幣”。
陳啟祥辯護律師高涌誠表示,陳啟祥先前非常確定交付林益世“美元”,後來改稱“可能有新台幣”,是陳啟祥與林益世對質後想起來的,但他不清楚陳啟祥記憶轉折原因,不便代為表示意見。
此外,高涌誠說,在司法實務上,幾乎不曾看過同一案件的行賄者、收賄者分成2個案件審理,陳啟祥在台北是證人身分,在高雄卻是被告身分,“道理何在”?他認為特偵組這種作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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