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9日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法官26日裁定林交保後須向警局報到。林益世今晚穿紅色POLO衫,和妻子彭愛佳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林益世以新台幣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及住居,每天晚間7時至9時間必須到轄區中崙派出所報到。
中央社報道,林益世晚間7時25分與彭愛佳搭車現身派出所。夫妻分別穿著紅色及黃色POLO衫,兩人左手都戴著佛珠。
在場媒體一見到林益世黑色座車,立即蜂擁而上,詢問林益世“這幾天心情如何、彭愛佳是否為辦公室主任”。但林益世全程不發一語,隨即步入派出所,簽下“裁定報到專簿”。
林益世簽完後,雙手合十感謝警方,隨即與老婆牽手離開,再度被媒體包圍,兩人快步離開派出所,座車也往八德路方向快速駛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