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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 |
林國正:台日之間有沖突 才會有妥協空間
剛才很多先進提到一個問題,台灣朝野之間、官民之間要扮演該有的角色,在護漁區塊上,我也認同在台日漁權談判之間,應有衝突妥協,才有進一步的空間。
我也認為不管是東海的爭議、南海的問題,第一,台灣扮演的角色就是大國之間小國難為;第二,不管是在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我們的實力都不足與大國相抗衡。台灣到底在東海爭議中,如何取得最有利的角色?回過頭來,我還是主張從漁業與礦業資源開放的角度切入。東海爭議的問題可能不是短時間能夠解決,可能需要等到整個日本“國會”大選完、中共十八大結束之後,這個問題搞不好都仍持續在那。
馬英九提到的十六字箴言,包括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這聽起來就是符合他的個性,不卑不亢。但是談到兩岸互不聯手,我與漁業署官員私下研究過,其實台日十六次漁權談判並不是全無結果,但是有些談判只能做不能說。
所以晚近這幾年,只要台灣漁船在暫定執法線內捕魚,一般來說日本海上相關單位不會驅趕;但是只要你逾越了暫定執法線,他們通常採取兩種動作,一是繼續驅趕,另一種是扣留。扣留的過程中,剛才郭委員提到緊急通報機制,這個機制就是把你扣留在港口,只要船隻一被扣留在港口,等到解決相關爭議,大概要2至3周,甚至要1個月以上。這艘漁船在這段期間內,根本沒有辦法從事生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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