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在2011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表示:“中國經濟發展水準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他要求,精心設計徵地制度改革方案,2012年一定要出台相應法規。
專家認為,徵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決被徵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問題,使他們和城鎮居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
“徵地改革中,給農民一次性的土地補償要合理提高,但建立農民生活長期保障機制更加重要。”王開玉說。
他建議,政府、開發商和農民可從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等被徵遷的農民年老之後,再定期發放養老保險;同時,讓被徵地農民平等地享受公共資源,包括就業、醫療、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