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豐富“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
香港、澳門回歸以來,走上了同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中央政府將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定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深化內地與香港、澳門經貿關係,推進各領域交流合作,促進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在愛國愛港、愛國愛澳旗幟下的大團結,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
我們堅信,香港同胞、澳門同胞不僅有智慧、有能力、有辦法把特別行政區管理好、建設好,也一定能在國家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同全國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國人的尊嚴和榮耀。
和平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實現和平統一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須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堅持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
我們要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雙方應恪守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立場,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在此基礎上求同存異。對台灣任何政黨,只要不主張“台獨”、認同一個中國,我們都願意同他們交往、對話、合作。
我們要持續推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經濟合作,厚植共同利益。擴大文化交流,增強民族認同。密切人民往來,融洽同胞感情。促進平等協商,加強制度建設。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穩定台海局勢;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
我們要努力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奮鬥。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理應相互關愛信賴,共同推進兩岸關係,共同享有發展成果。凡是有利於增進兩岸同胞共同福祉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做好。我們要切實保護台灣同胞權益,團結台灣同胞維護好、建設好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我們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圖謀。中國人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勢力以任何方式把台灣從祖國分割出去。“台獨”分裂行徑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必然走向徹底失敗。全體中華兒女攜手努力,就一定能在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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