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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九二共識名稱、內容絕非捏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09 14:20:17  


馬英九是九二共識見證人。(中評社 李文輝攝)
 
  馬英九回憶,所以行前在1992年8月1日,當時國統會兼任主委李登輝前“總統”,召開全體會議,他以“陸委會副主委”學分,與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他的長官黃昆輝都在場。

  當時國統會通過了“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台澎金馬。”

  馬英九指出,兩會在同年10月28到30日,在香港會談,台方提出3方案、陸方也提了5個方向,因無法突破,台方於是提出“在彼此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的建議,陸方代表於11月1日離開香港,台方則留在香港,11月3日,大陸海協會透過“新華社”報道,針對台方所提3方案,表示接受台方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的建議,並願就具體內容,另行協商。

  馬英九表示,台灣海基會立刻發布新聞稿。表示“對‘一個中國’原則…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陸委會”)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海協會孫亞夫後來在11月14日通知海基會陳榮傑,在函件附件,引述台方於10月30日所提出83字的第3種修正方案:“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海協會所發的72字函件中表示:“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的建議”。

  馬英九強調,所以“九二共識”的出現,不是憑空而來,是白紙黑字,有函電往來,而且來函把我們說的話,全部再引述一遍。

  馬英九還一一引述當年11月16日,台灣媒體大幅報道“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各說各話”等標題,同時指出,2000年“總統”大選,國民黨陣營“陸委會主委”蘇起,用簡短名稱“九二共識”來說明,有人說“九二共識”是蘇起捏造,其實,名稱是他創作的,但是內容是兩岸確實有達成共識,絕不是捏造。

  馬英九說,他很欣慰海基會這個時候辦這場,因為今、明兩年都不是選舉年,可以平心靜氣來討論“九二共識”問題,在兩岸關係上,扮演什麼角色,到底是利空還是利多,這樣的互動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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