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待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費等13類費用
江西對工傷保險基金將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設區市全市統籌,並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工傷保險基金將可支付13類項目: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夥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職工的搶救醫療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工傷認定調查費;工傷預防費;職業康復費;法律、法規規定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患職業病工傷醫補增發30%
對因工傷獲得的補助,《辦法》也作出了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和六級傷殘,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放的傷殘津貼分別為離崗前的本人工資的70%和60%。五至六級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本人工資為基數,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分別為五級二十個月、六級十七個月、七級十三個月、八級十個月、九級七個月、十級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分別為五級三十二個月、六級二十八個月、七級二十五個月、八級二十一個月、九級十七個月、十級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