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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族僅7.7%納個稅 提起徵點意義不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3 09:38:21  


 
  靠高起徵點無法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有觀點認為,在我國稅收總額中,個人所得稅占的比重只有7%左右,大幅提高個稅“起徵點”,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產生重大影響。

  賈康表示並不認同:“個稅收入確實只占國家稅收很少的一部分,別說提高‘起徵點’,就算是把個稅整個取消了,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也不大。但是,不能說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就可以隨意弱化這個稅種。”

  賈康說,稅收不僅是政府籌集財政收入的手段,更是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重要手段。個稅存在的最大價值,是對收入高的人多徵稅,對收入低的人少征或者不徵稅,通過“抽肥補瘦”對收入分配進行再調節。“現在,工薪階層中只有7.7%的人繳納個稅,中低收入階層並非是納稅主體。如果‘起徵點’再提高到萬元,受益的只是7.7%這一小部分人。這意味著,提高‘起徵點’不是給廣大工薪層減稅,而是在給高收入者減稅。”

  也有人認為,大城市生活不容易,月收入1萬元也不算很多,也不能算是高收入者吧?

  “在有些人眼裡,月薪萬元可能算不上富人,但與目前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相比,肯定不是窮人。”賈康認為,目前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平均工資也就是3000多元,月入萬元是平均水平的3倍,怎麼著也算是工薪階層中收入高的。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增加他們的收入,靠提高“起徵點”顯然無法實現這一目標。

  “隨著全社會工薪收入水平提高,以及人們基本生活支出的增加,將來個稅‘起徵點’調整還是必要的。”賈康表示,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居民收入倍增計劃,8年後人們的收入將有大幅提高,“起徵點”再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以求更加合理。

  個稅改革的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

  也有不少人擔心,現在一些企業老板,不在企業裡拿工資或者只拿很少的工資,會不會形成逃稅?

  賈康解釋說,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個人合法獲取的各項收入,幾乎都納入了個稅的征管範圍,包括工薪收入、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11項。同時應該規範企業財務制度,明確劃分企業營業收入和個人收入,防止出現利用企業營收供老板、高管個人消費的情況。

  2012年以來,稅務機關大力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前8個月,我國利息、股息和紅利個人所得稅實現585億元,同比增長12.2%,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稅實現85.5億元。

  賈康認為,個稅改革的關鍵不在“起徵點”,也不能光盯著工薪階層的工資收入。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不是為政府籌集更多的財政收入,更主要的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併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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