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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失“民心” 救市不如規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10 09:35:05  


  中評社香港12月10日電/內地公布數據顯示經濟企穩回升,投資者憧憬即將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推出措施保證經濟增長,令積弱已久的內地A股久旱逢甘露,上證綜指在短短3個交易日V形反彈4.12%,報2,061點。然而,對比今年來美股升7.36%、港股更升20.38%,上證綜指竟然下跌6.26%,股指又回到4年前,傷盡股民心。多位在股市中打滾的新老股民指,投資者對A股失信心,問題主要在監管層面。他們最希望的不是政府救市,而是盡快規範市場,保護普通投資者。

  據文匯報報道,作為一名金融律師,不願透露名字的林先生認為,相對於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基金、券商等機構投資者來說,普通投資者始終處於弱勢地位。中國證監會應首要考慮保護普通股民權利。

  初始制度欠缺公平 

  林律師指出,證券市場初始,由於長期處於計劃經濟形勢下,不懂什麼是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的道理,更不懂得上市公司就是公眾公司,在整個制度設計中過分地保護大股東的利益而忽視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在證券交易制度設定中,將保護機構投資者的利益看得很重,放任機構投資者購買證券時故意不披露倉位和買進的時間、數量,任由機構投資者任意的操控市場股價;基金買賣證券的情況也是被故意延遲披露;近年來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減持信息的披露也被故意的延遲或者含糊不清的公告。這一切的交易制度的設定,對中小股東極不利。“A股市場的分紅問題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尊重投資者,建立起投資有回報的市場。” 

  林律師表示,市場亂象需要監管整頓。近幾年,證監會有打擊不力之嫌。即使發現問題,但解決不了,使廣大中小投資者受到傷害的利益無法獲得賠償甚至無處申訴。由於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使很多投資者對中國股票市場失去信心。“多年來證監會整頓市場的時候總是將監管投資者放在首要位置,這其實是錯誤的。” 

  林律師坦言,《公司法》及《證券法》最大的弱點在於沒有充分維護投資人的權益。“如今兩法修訂後將大小股東放在同一起跑線上,但大股東仍有天然的優勢,保護普通股民權益的力度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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