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僑報》12月8日文章,原題:作家是作家,國家是國家 諾獎獲得者莫言用三個寓意深刻的故事完成了他在瑞典的獲獎演說。圍繞他的話題還將一路相隨,而演講之前一句“獲獎是我個人的事情,諾貝爾文學獎從來就是頒給一個作家的,而不是頒給一個國家的”的話就在中國再度掀起波瀾。
這句話的背景是莫言被問及他的獲獎與大陸文化強國建設關係時所作的回答。此言一出,“炮轟者”眾多:“飄飄然”、“為了諾貝爾,祖國都可以不要”、“原來只是莫言得了獎,而不是中國莫言得了獎”……
誠然,中國人盼諾獎久矣,當然在乎世界對中國文學的看法,並希望中國被世界證明。可是,一個作家不等於中國文學,更無法代表整個中國。
從諾獎本身來看,正如諾貝爾文學獎評委、知名漢學家馬悅然一再強調的,諾貝爾文學獎的唯一評判標準就是文學,而文學本身又是一種純粹個人化的創作。文學的歸文學,政治的歸政治,因而,莫言能獲得諾獎,正是緣於其個人的文學成就,而非其它。既沒有必要將莫言獲獎過度拔高,也無須上綱上線。
無關他人、無關政治。對於莫言的獲獎,外界的態度應是:祝賀、再祝賀。從諾獎公佈至今,“莫言熱”持續已久,浮躁的民眾也該降降溫了:反思、再反思。
與其狹隘地去解讀莫言的言行舉止,不如將目光聚焦在中國文學發展與中國文化走出去中。莫言獲獎的最大意義在於,引導人們重新關注文學,一直處於頹勢的文學熱或將因“諾獎效應”而重新燎原,而對於更多創作者而言,則要思考拿什麼作品才能讓“坐家”變成真正的“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