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1日電/台中市長胡志強10日表示,“中央”對地方自治條例,只能就合法性進行審查,如果要改內容,就違法了地方制度法的精神。他直言,“中央”這樣做有越權之嫌,希望能尊重地方,不要把地方當小朋友來教。
今日新聞網報道,台中縣市在兩年前完成合併,為了因應升格需要,地方自治條例將送交“中央”核定或備查,但“中央”遲遲未將做出決定,甚至有意修改部分條例內容。胡志強10日在市府市政會議中,向外表達地方政府的立場。
胡志強認為,“中央”對地方自治法令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但不能更改實質內容,否則將違背當初立法的原意,“中央有此權限嗎?”同時,他也希望“中央”能儘快將此事解決。
胡志強強調,自己並非在砲打“中央”,而是表達意見,“畢竟中央地方應互相尊重,不能把地方當小朋友一樣在教。” |